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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评选工作细则

发布者:太阳集团tcy8722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10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和提高我院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优工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评选工作细则》。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通过对研究生新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为研究生新生评奖工作提供一个较为合理、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案,引导学院研究生自觉提高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第二条评优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公布奖项类别、申报条件及名额。

2.拟申请者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因考虑学科差异,评优工作按班级开展,由各班班委组织汇总后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整理。

4.班委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计算得分。

5.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政治辅导员、学院团委、研究生会预审。

6.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获奖候选人。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7.公示候选人材料。

8. 获奖同学按要求填写存档材料,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签署意见。

9.报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批准。

    第三条评优原则

1.硕士、博士新生根据思想品德与集体观念、学习成绩、学术与科技成果等三个方面的情况综合评选。

2.学院将奖励类别、名额、奖励目的与范围和申报条件向研究生公布,拟申请者自主申报。

3.推荐免试硕士生优先获一等奖。

4. 其他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优先申报条件。

5. 根据以上三方面的分值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 根据总分进行排序。如总分相同,则比较学术与科技成果的得分;如学术与科技成果得分相同,则比较入学成绩复试排名。

7.博士新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成果应为硕士期间至参评当年度831日前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硕士新生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成果应为本科期间至参评当年度831日前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如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各作者排序按出版物印刷顺序排名;参评科技成果的论文和课题必须是已出版刊物,被收录的稿件和没有出版的稿件不能纳入本次评选的范畴。SCIEI收录的正式刊物论文,以图书馆出具的最新收录证明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准,CSSCI期刊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最新版)来源期刊为准。发明专利原则上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专利授权公布时间为准。

8. 学术刊物的级别分类:

一级学术刊物: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按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名次的学术刊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

二级学术刊物: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按学科分类排名在25%以后名次的学术刊物;南方日报理论版。

一般学术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其他学术刊物。

    第四条名额分配

本细则适用于学籍在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进行分配,依据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每个类别的获奖人数。

    第五条评优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

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的“双一流”院校学生加10分。

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的学生加8分。

非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但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学生,加6分。

评选根据申请者在思想品德与集体观念、学习成绩、学术与科技成果等三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思想品德与集体观念(满分20分),不设基本分,可累加。

加分条件如下:

1)本科阶段获奖学金加分:

项目

加分值

国家奖学金

10

1等奖学金

5

2等奖学金

3

3等奖学金

1

仅计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予加分。

2)荣誉条件加分:满分10分,分两类加分,一类为荣誉加分,满分5分;另一类为竞赛加分,满分5分。相同荣誉、竞赛不累计加分。团体获奖折半加分(取前3名或前3等)。

荣誉加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校级加1分。

(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主办单位以官方部门为准)

竞赛(文体类:如征文、演讲、体育竞赛等)加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

4

3

省级

3

2

1

市校级

1

0

0

2.学习成绩(满分35分),不设基本分,三项累计。

1)本科成绩=本科绩点*210分)

如不能提供有效(加盖公章)成绩单,则本科成绩按2分计算。5分制参照以上公式,非5分制本科绩点计算方式参照《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1088号),不以分值体现的课程成绩,不纳入本次计算。

2)考研初试=初试分数*0.0315分)

3)考研复试=复试分数*0.110分)

3.学术与科技成果(不设上限)。

1)发表论文计分规则

级别

1作者

2作者

3作者

SCI

35

20

10

SSCIEI

25

15

10

CSSCI、北大中文核心

10

5

3

CN刊号的一般期刊

5

3

1

如以共同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后续作者排序按出版物印刷顺序排名;如导师为一作,学生为二作,则可认同为一作,后续作者按出版物印刷顺序排名。

2)创新创业项目(主办方为官方单位,如攀登计划、科技创新项目等)

参与项目者,课题已结题且为课题主持人,校级加2分,省级加6分,国家级加8分,成员折半计分。

3)科研成果、学术竞赛、学术会议及其他

获得科研成果奖励的,加分如下: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市级1等奖

10

9

8

市级2等奖

9

8

7

市级3等奖

8

7

6

校级1等奖

7

6

5

校级2等奖

6

5

4

校级3等奖

5

4

3

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则计35分,科研成果奖特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参与学术类竞赛获奖的,加分如下:

获奖者(排序第1):

  

一等

二等

三等

鼓励奖(优秀奖)

国家级

18

13

9

6

省部级

9

6

5

4

市级

6

5

4

2

校级

5

4

3

1

获奖者(排序第2-5)获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鼓励奖(优秀奖)

国家级

12

7

5

4

省部级

6

5

4

3

市级

5

4

3

2

校级

4

3

2

1

各学术类竞赛或学术会议的级别如有争议的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同项赛事可累计加分(最高项加分*100%,第二项加分*50%,第三项加分*25%,第四项加分*12%)。

参与学术会议获奖的(学术会议论文只给予第一作者加分;同一篇学术论文多次获奖,只加最高值),本项目加分上限为8分,具体如下:

  

一等

二等

三等

鼓励奖(优秀奖)

国家级

4

3

2

1

省部级

3

2

1

0.5

市级

2

1.5

1

0.5

校级

1.5

1

0.5

0

其他

(以下排名为学生排名)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国家发明专利

10

5

2

国家标准

10

5

2

新品种

10

5

2

(以下排名不分学生排名)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外观设计、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

3

1

行业、地方标准

5

3

1

著作主编加20分,副主编10分,参编加3分。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编著、高校教材、译著、工具书、科普著作,每部字数必须达到10万字以上。

(二)博士研究生新生

评选根据申请者在思想品德与集体观念、学习成绩、学术与科技成果等三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思想品德与集体观念(满分20分),不设基本分。

加分条件如下:

1)硕士阶段获奖学金加分:

项目

加分值

国家奖学金

10

1等奖学金

3

2等奖学金

2

3等奖学金

1

仅计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予加分。

2)荣誉条件加分:若申请者在某一学年曾获国家级荣誉加10分,省级加8,校级加5分。(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主办单位以官方部门为准)

2.学习成绩(满分20分),基本分10分。

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即可获得基本分。学习成绩按照平均成绩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各门课程成绩)

平均成绩S= ---------------------------------

              总课程数

计算出平均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根据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加分标准见下图:

平均成绩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90以上

加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3.学术与科技成果(不设上限),不设基本分。

1)发表论文计分规则

第一作者:20×分区系数;第二作者:20×1/3×分区系数;第三作者:20×1/6×分区系数。

(分区系数:T1×4T2×2A×1B×0.75C×0.5

加分范围为ArticleReviewLettersEditorial 四种类型,除此以外的Proceedings AbstractNews ItemCorrection等不在奖励范围之内。自然科学类的Article论文,必须有完整结构要素(即含题目、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

以下类型论文折半加分:普通Letters论文(发表在IF≥25的国际顶尖刊物除外);Correspondence, Communication,Briefs论文;上述结构要素不明晰且研究结果过于简单的论文。

发表EI(美国《工程索引》,检索类型为JA)、A & HCI(《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正式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加18分,第二作者加4分。

一般学术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有正规期刊号且非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加3分。

在国内外发表会议论文一篇(需全文收录,印刷成册),第一作者加2分。

一般学术刊物以及会议论文的加分上限为20分。

2)刊物的级别分类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试行)》,将学术论文由高到低分为T1T2ABC5个等级,具体详见评价方案。

3)科技创新大赛

参与科技创新大赛者(课题已结题且为课题主持人),校级加3分,省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多个项目不累积加分,只加最高一项。

3)科研成果、学术会议及其他

获得科研成果奖励的,加分如下: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市级1等奖

10

9

8

市级2等奖

9

8

7

市级3等奖

8

7

6

校级1等奖

7

6

5

校级2等奖

6

5

4

校级3等奖

5

4

3

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则计40分,科研成果奖特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参与学术会议获奖的不予加分。

其他(以下排名为学生排名)

  

排名1

排名2

排名3

国家发明专利

10

5

2

国家标准

10

5

2

外观设计、软件著作、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5

3

1

行业、地方标准

5

3

1

新品种

10

5

2

专利需以授权为准,新品种以获取证书为准;著作主编加20分,副主编10分,参编加3分。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编著、高校教材、译著、工具书、科普著作,每部字数必须达到10万字以上。

4)以上科研类加分除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加分外,非第一作者的成果累计加分上限为10分。

     第六条  竞赛级别的界定:以竞赛的层次以及主办机构为主要界定标准。常见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界定为国家级,园冶杯界定为省部级。在本条例中,关于官方组织的学会及行业协会的奖项,若为国家级学会/协会则认定为省级,以此类推;单一由企业主办的奖项不予认定。具体可参照《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学科竞赛级别界定办法》。

     第七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

     第八条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

                                   0二三年十二月